1、工程概況
某樓為二單元六層磚混結構房屋,根據委托方介紹:房屋總長 29.04 米,寬 8.04 米,總高 20.52 米,建筑面積 1784 平方米。房屋地基經換填石渣,機械碾壓。上部承重為一磚厚實砌磚墻,每層設 240×300mm 鋼筋混凝土圈梁一道,樓(屋)蓋采用預應力圓孔板。該房屋于 1982 年 3 月開工,于 1983 年 11 月竣工。據介紹,該房屋在施工過程中曾發生傾斜,當時在該房屋西側靠河道邊增設了一排計 15 枚木樁。
由于地基土的不均勻沉降,導致房屋整體向西傾斜,傾斜率達 13.95-19‰,已超過《危險房屋鑒定標準》(GJG125-99)規定的 7‰允許值。經××市房屋鑒定委員會鑒定認為:該房屋為有危險點房屋。由于房屋的傾斜率較大,已影響住戶的正常使用,因此必須進行傾斜糾偏及地基基礎加固處理。
2、場地工程地質條件
略(由于未提供巖土工程勘察資料)。
3、施工方案
3.1傾斜糾偏方案
方案一:沉井水平卸土法進行糾偏
沉井水平卸土法進行糾偏,在我國許多地區的糾偏施工中被廣泛使用,該方法具有施工工藝簡單,施工機具占地小,無噪音,易于控制沉降量,技術實施方便,風險小,糾偏效果顯著等優點,但該方法使建筑物的標高降低。其施工原理:在房屋沉降相對較小,即基礎標高較高的樓體基礎外側地段設置沉井,在沉井內采用高壓沖水槍以扇形均勻沖擊基礎下的土體,然后將泥漿排入泥漿池中。通過土體的蠕變使這部分基礎人為的在短期內勻速產生沉降,達到減少基礎的差異沉降量,減少樓體傾斜量的目的。
方案二:千斤頂頂升法進行糾偏
千斤頂頂升法進行糾偏,該方法適用于建筑物的不均勻沉降較大,造成標高過低,傾斜建筑物基礎為樁基等。該方法施工技術難度較大,經濟造價高,但糾偏效果直觀、顯著,可以保持建筑物原有的標高。其施工原理:在建筑物底層制作鋼筋混凝土頂升梁(柱),設置千斤頂底座并安放千斤頂,通過千斤頂頂升鋼筋混凝土頂升梁來抬高建筑物,以達到樓體傾斜量的目的。
根據本工程的工程特點,施工條件及經濟造價等因素綜合考慮,推薦方案一。
3.2地基基礎加固方案
錨桿靜壓樁托換基礎加固方法于1982年在我國研究使用,在二十多年的使用中,該方法因其加固效果明顯而替代了許多其它的加固方法被業內人士廣泛采用。該方法具有施工時無振動,無噪音,設備簡單,操作方便,移動靈活,可在場地和空間狹窄的條件下施工等優點,特別適用于已有建筑物的地基加固基礎托換,并可在不停產和不搬遷的情況下進行工程處理。其施工原理:利用原有建筑物的自重,先在基礎相應位置上砌置地錨梁,埋設錨桿,借錨桿反力通過反力架,用千斤頂將預制好的樁逐節壓入基礎上開鑿出來的樁孔內,當達到設計深度或達到設計壓樁力后,立即將樁與基礎連接錨固,使原基礎得到托換,提高基礎承載力,制止建筑物繼續沉降。
4.傾斜糾偏基礎加固施工工藝
4.1施工工藝流程
4.1.1沉井水平卸土施工工藝
沉井水平卸土的施工工藝為:在基礎沉降相對較小的東側,南側(東段),北側(東段)設置沉井,沉井內徑為1.00米,沉井深度為5.0米,在深度約為3.5米左右處并確認為淤泥質土的位置,確定為卸土深度,在兩段鋼筋混凝土管中間放置二層磚塊架開,形成空位,以便由此位置采用高壓水槍實施水平卸土,在沉井施工時,應由巖土工程師在現場負責,并通過開挖對基礎施工質量加以了解,對回填土及開挖深度內的地基土進行地質編錄,并與工程地質勘察資料進行對比分析,以便于解決施工中可能出現的難沉、突沉及偏沉現象,確保施工順利及工程質量,卸土是在沉井中進行的,在沉井內3.5米處(必須為淤泥質和淤泥質土)向基礎底部用高壓水槍實施水平卸土即利用高壓水槍的沖擊力將井孔內的地基土沖擊形成泥漿在沉井中預留1.5米的沉淀池,沉淀后的水可循環使用,沉淀的泥將定時挖出,以便沉井內能長時間工作,每個沉井水平卸土孔為5~7個,呈扇形分布,水平卸土孔長度為4.8~6.4米,孔徑大于30毫米。使基礎人為的在短期內產生勻速沉降,為了保證房屋的結構不受損壞,必須保持沉降速率相對穩定,即各個沉井的卸土量應保持相對均衡(根據沉井的布設位置,建筑物傾斜率的大小等決定卸土量的大?。?。每日的卸土量必須保證沉降量小于5毫米后,當沉降量大于5毫米時,必須停止卸土,直至
24小時后的沉降量小于5毫米后,方可再次進行卸土。當建(構)筑物的傾斜量小于危險建筑標準值(7‰)后,卸土工作完成,具體施工工藝流程詳見下圖:準備工作
↓ ———————設置吊運裝置沉井施工
↓———————制備φ1000(內徑)鋼筋砼管吊放鋼筋混凝土管
4.1.2 錨桿靜壓樁托換基礎加固施工工藝流程
錨桿靜壓樁托換基礎加固施工工藝為:利用原有建筑物的自重,先在基礎相應位置上砌置地錨梁,埋設錨桿,借錨桿反力通過反力架,用千斤頂將預制好的樁逐節壓入基礎上開鑿出來的樁孔內,每節樁樁長2.5米
(單節樁長根據底層空間高度確定),接樁采用焊接的方法,壓樁至設計深度或達到設計壓樁力后,立即將樁與基礎連接錨固,當施工完成后該樁便能承受上部荷載同時阻止建筑物繼續沉降,迅速起到基礎托換加固作用,具體施工工藝流程詳見下圖: 準備工作
4.2 施工技術要求 本工程施工按標準《建筑樁基技術規范(JGJ94-94)》、《既有建筑地基基礎加固技術規范(JGJ123-2000)》、冶金部標準《錨桿靜壓樁技術規程(YBJ227-91)》及其它相關規程、規定執行,其主要技術如下:
4.2.1 沉井水平卸土技術要求
⑴沉井的位置必須符合施工設計圖,當沉井施工遇到地下管線和地下障礙物時,在地下管線和地下障礙物不可變動時,需經項目技術負責人認可后,方可相對移動位置。
⑵沉井護壁采用預制鋼筋混凝土管,管內徑必須≥1.0米,并在沉井施工時,卸土深度預留卸土孔。
⑶卸土必須按設計要求進行,卸土方向呈扇狀分布,且水平卸土的卸土量控制以每日沉降量<5毫米為準,任何施工人員不得善自更改。
⑷卸土施工中,必須每日觀測沉降量,并對地坪裂縫變化和其他結構的變形情況進行如實記錄。
4.2.2 錨桿靜壓樁施工的技術要求
⑴預制構件的要求
①地錨梁及樁的混凝土標號為C30,地錨梁配筋為Φ14,12 根,樁的配筋為Φ12,4根,箍筋為ф6 @200,并為通長配筋。
②所用材料應符合有關規定要求,并送質檢部門檢驗后符 合要求方可使用。
③混凝土嚴格按試驗配比結果,計算上料拌制,并應由質檢員嚴格把關。
④鋼筋的焊接及制作應符合規范要求,保護層厚度為3厘米,混凝土應嚴格進行振搗。
⑤保證預制樁段的澆水養護,并達到養護期后方可使用。
⑥錨桿放入地錨梁內應垂直,預埋長度應符合規范要求,確保其材質、長度、垂直度、螺扣符合質量要求,放置錨桿位置的中心點偏差不得大于10毫米。
⑵壓樁技術要求
①壓樁架要保持豎直,應均衡擰緊錨固螺栓的螺帽,在壓樁施工中,應隨時擰緊松動的螺帽。
②樁段就住必須保持垂直,使千斤頂與樁段保持在同一垂直線上,不得偏壓,壓樁時,樁頂應墊 3~4 厘米厚的麻袋,其上墊鋼板再進行壓樁。
③壓樁施工不得中途停頓時,應一次到位,如不得已必須中途停頓時,樁尖應停留在軟土層中,且停歇時間不宜超過24小時。
④樁頂未到設計標高,但已滿足設計壓樁力要求時,對外露樁尖必須進行切除,切除樁尖前應先用楔塊把樁固定住,然后用鑿子鑿除外露部分,嚴禁在懸壁情況下亂砍樁段。
⑤樁與基礎連接(封樁),是整個壓樁施工中的關鍵工序之 達到設計壓樁力后,立即將樁與基礎連接錨固,當施工完成后,該樁便能承受上部荷載同時阻止建筑物繼續沉降,迅速起到基礎托換加固作用,具體
施工工藝流程詳見下圖:
壓樁至設計要求
清洗樁孔、清除孔內雜物
焊接交叉鋼筋
支 模 板
抽干壓樁孔內積水
5、錨桿靜壓樁及沉井施工布置
1、根據建筑物的基礎平面圖及建筑物的荷載,按照有關的規范進行計算,現錨桿靜壓樁施工工作量布置如下:
在每根柱(墻)旁基礎承臺下布置 1 枚樁,樁數總計 24 枚,樁截面
250×250,預計樁長為30.0米,單樁豎向承載力設計值為300KN,設計壓樁力450KN。
2、根據建筑物的傾斜及現場的工作條件,沉井布設11只,設計深度5米,沉井位置可根據施工現場條件適當移動,沉井采用鋼筋混凝土護壁,內徑1000mm。
具體平面位置見沉井及樁位平面布置圖。